活動目的
鼓勵青年學子深入了解園區歷史文化特色,做出創意設計的延伸,並讓其作品有其發表平台,提升產學合作交流。
 

設計概念
這是於1913年成立的舊酒廠,如今已成為台灣東部最具發展潛力的文創平台,在這裡不只可以感受各樣活動的魅力,也是提供文創創作最佳的場域,為鼓勵學生發揮創意,並提供展現設計能量的平台,因此邀請具創作實力的學生們,一同為這個充滿歷史人文價值的園區,增添創意的印記,將對花蓮文創園區的印象化成設計圖像,不只是園區的指引方向,連設計風格的方向,可由你來決定,表現出園區獨有的文創特色。
 
.參賽者需以園區為對象,以創意設計,表現出花蓮文創園區的多元與特色。
.最優作品將應用於園區指標系統與未來可能開發之創意商品上。
.設計範圍(請參賽者根據本應用範圍設計適合之圖像)
.創意設計說明:可以是圖形、文字,或圖文結合(需結合園區現有「a-zone」之圖像)
.設計應用效果:
 (1)創意指標設計:園區指示牌,請於設計圖樣中必須模擬園區指示牌(如棟別說明、園區指引、設施標記、遊園圖等)。       
 (2)延伸商品設計:請自生活應用物中選擇二項,以虛擬圖示呈現,例如:T恤、馬克杯、或其他自行設定之生活相關商品。
         
 
徵件辦法
1.參賽資格:
限定國內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在校學生,對設計創作具熱情與興趣者皆可報名參加,每一參賽作品均須個別填寫參賽報名表,本活動無報名費。參賽報名表下載: 2014花蓮文創園區創意設計大賽

2.評選制度:
初審:由主辦單位先針對是否吻合設計主題與作品是否合乎參賽規格,進行過濾參賽作品,經初審通過之作品將個別通知,未通過者恕不通知。
複審:將邀請東台灣大專院校設計科系專業教師,評選出最優作品。
 
3.評分標準:
初審:依主題契合度與是否符合參賽基本規定做初步的篩選。
複審:
.創意發想(作品之原創性與獨特性)-30%
.美感設計(視覺技巧、構圖、配色、版面配置)-30%
.主題契合(符合主題並能充分展現園區特色)-20%
.應用延展性(商業應用之潛力與市場成熟度、發展性)-20%
 
4.獎項說明:
第一名:獎學金新台幣4萬元、獎狀乙紙
第二名:獎學金新台幣2萬元、獎狀乙紙
第三名:獎學金新台幣1萬元、獎狀乙紙
佳作獎五名:獎學金新台幣2000元、獎狀乙紙

5.報名方式
步驟一:下載參賽報名表、園區「a-zone」logo及著作財產權讓與同意書:http://www.a-zone.com.tw
步驟二:繳交作品:請將參賽作品裱版於兩張A3尺寸紙板,裱版一:創意指標設計,裱版二:延伸商品設計,一式兩份。(請將報名表浮貼於兩張裱版背面右上角。)
步驟三:繳交原始檔:請將參賽作品原始檔光碟(請以ai格式或psd格式存檔,解析度300dpi),光碟請註明作品名稱。連同報名表格及著作財產權讓與同意書,於報名截止時間前以掛號方式(郵戳為憑),寄至97044花蓮縣花蓮市中華路144號「花蓮文化創意產業園區」創意設計大賽工作小組收。
.報名截止時間:即日起至2014/9/5(五)
.作品及光碟請妥善包裝,光碟如有損毀或無法讀取之狀況,將通知參賽者重新寄出。
.確認受理聯絡方式
Email:juju@newkind.com.tw
連絡電話:03-831-3777分機726

※以上獎金獎品主辦單位保留更改權利
 

競賽時程
徵件期間:2014/7/1~2014/9/5
作品初審:2014/9/6~9/10
初審公告:2014/9/11
作品複審:2014/9/12~9/14
得獎通知:2014/9/15
參賽者得獎簡報準備:2014/9/16~9/19
頒獎典禮:2014/9/20

 
徵件規則
1.新開股份有限公司(下稱本公司)將於花蓮文創園區創意設計大賽(下稱「本活動」)之舉辦地區及舉辦目的範圍內,於本活動舉辦時與後續本活動行銷推展期間內,蒐集、處理及使用,如下報名表提供之資訊,但不限於姓名、聯絡電話等個人資料。
2.報名人就其個人資料得依法向本公司請求查詢、複製、更正、停止利用及刪除等權利,但行使時須由本人提出並配合身份證明檢核。
3.若報名人提供資料不正確時,將無法參加本活動,亦無法獲得本活動相關服務。
4.參賽作品限未曾獲得其他任何設計類型競賽獎項。嚴禁抄襲仿冒,違者經評定後將取消得獎資格與追回獎項,並自行負責相關法律責任。參賽作品的著作權,若有第三者提出異議,主辦單位概不負責,相關費用將由參賽者全數負擔。
5.所有參賽作品概不退還(參賽者請自行預留底稿)。經由評審團隊篩選之優良作品,須無償授權園區相關活動及後續應用。(參賽者皆需填寫「著作財產權讓與同意書」,與作品一併寄至主辦單位。)
6.參賽作品使用的元素、圖像,必須是參賽者本人原創作品,如得獎者於事後查有以他人元素、圖像作為本身作品創作之一部份,並未獲得所有權者之事前授權使用,則取消獲獎資格並追回所得之獎金(品),其衍生之侵權行為,由得獎人負責。
7.獲獎作品除著作人格權(署名權)以外的一切智慧財產權(包括但不限於著作權、對作品的一切平面、立體或電子載體的全部權利)歸主辦單位所有。主辦單位有權對成為創意設計的作品進行任何形式的使用、開發、修改、授權、許可或保護等活動。
8.依稅法規定得獎獎金獎品總價值高於二萬元者,須預先扣繳10%所得稅。
9.凡報名參加本活動者,皆視為同意以上之各項規定,如遇比賽規範更動,請隨時上活動官網查詢,主辦單位將不另行通知。
 
 

 
※主辦單位有權更改活動內容及時間。


主辦單位
花蓮文化創意產業園區(新開股份有限公司)
財團法人花蓮縣生活與創意文化藝術基金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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